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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日期:2020-10-12 点击率: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规定,中电投喜德电力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中电投喜德电力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四川省电力设计院、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地处喜德县西部,属高海拔山地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风电机组,架设集电线路14.82km,修建场内道路28km。主体工程于2014年2月开工,2016年8月主体完工,主体工期31个月;水土保持专项整治于2019年6月开工,2020年8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1月完成《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1815号文”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报批稿)》。2018年11月6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8〕1594号文”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进行了批复。

  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有土地整治、干砌石挡墙、铅丝石笼挡墙、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排水沟、生态排水沟、沉沙池、消力池、撒播草籽、无纺布覆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整治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从成效看,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成都南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编制完成《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9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中电投喜德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481526999(杨光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 监督电话:028-86943009

  附件:

1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pdf

3凉山州喜德县鲁基49.5MW风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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